加州规定无人驾驶汽车草案 :仍需配备驾驶员
美国加州拟定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草案,表示驾驶员必须置身于方向盘之后,并且无人驾驶汽车只许租不许卖。
加州作为美国最大的无人驾驶汽车市场,日前颁布了对无人驾驶汽车的监管草案。
该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上市之前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车厂只能将无人驾驶汽车出租,而不能销售整车,并且每隔三年向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定期进行报告,这些数据将被用于以后的管理;该草案还要求驾驶员置身于汽车的方向盘之后,且具备控制车辆的能力,来应对行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故障。
目前加州已经有11家公司获得许可在加州的公共道路上进行测试,要求是在车内配备司机。这项规定对于Alphabet公司及其自动驾驶汽车业务来说,也许就是一个问题,因为该公司在最近测试的原型产品中并未配置方向盘和脚踏板。
这一草案接下来将会进入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如果能够顺利通过就能够帮助无人驾驶汽车完成相关的测试,真正走入消费者之间。谷歌目前已在加州帕洛阿尔托和德州奥斯汀等道路上进行测试,许多厂商表示,预计无人驾驶汽车将于2020年之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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