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讼,Facebook因人脸识别技术被告
在Facebook之外,谷歌和Snapchat等社交网络巨头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
近日,此前一度陷入“假新闻”风波的Facebook又被曝光了一件糟心事,于几个月前,被一名Facebook用户Nimesh Patel一纸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Patel起诉的原因是认为Facebook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侵犯了伊利诺斯州在2008年通过的生物信息隐私法案(BIPA)。此法案旨在限制企业存储、利用人们的生物特征,其中特别对这些生物特征进行了明确定义,包括指纹、声纹、视网膜、红膜扫描、手部扫描和面部几何形状。
Patel的状告于10月被法院受理,在此之后,类似的诉讼也发生在了谷歌和Snapchat这些社交网络巨头身上。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大量的数据用以训练,这数据从何而来?借助于身份的便利,社交网络公司可以收集人们的相关信息,从而建造数据库,以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准确性。不过,在这其中,社交网络公司不需要任何书面政策说明就可以获取用户信息,对于用户而言,这种做法难免会有对自身“隐私”产生威胁,就怪不得被用户告上法庭了。
近期,为了起一定的保护作用,欧盟针对大数据的使用和分析模型的建立出台了一个新的隐私保护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深度学习领域内由于分析模型乱用导致的意外问题。在这方面,欧盟起到了很好的“标榜”作用。
之后,随着相关法律条文的一步步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可以避免这种“隐私”不慎被用情况的发生,而企业也将变得更为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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